《辦法》通過制定市場主體的事項清單、建立信用評價體系和評價規(guī)則、制定信用分級分類監(jiān)管措施清單等,規(guī)范土地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的市場氛圍。
《辦法》包含八章二十四條內容,并附有《信用承諾書》、《信用核查應用事項清單》、《土地市場信用主體信用評價體系》、《土地市場信用信息公示告知書》和《風險提示函》等。通過劃撥、協(xié)議出讓和招拍掛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建設用地的用地主體都是土地市場信用主體范疇,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按照“一企(一人)一檔”原則,對土地市場信用主體信用信息進行采集、整理,形成可供公示、查詢、管理的檔案資料,包括基本信用信息、正面信息和負面信息等內容。其中負面信息既可以來源于宿遷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主管部門監(jiān)管的不良行為信息,也可以來源于外部獲取的土地市場信用主體負面信息。
從土地出讓金及違約金繳納、開竣工履約、規(guī)劃設計條件和規(guī)劃設計方案執(zhí)行以及不動產登記等方面建立信用評價指標體系,采取綜合評價指標體系的方式評定土地市場信用主體信用等級。評價指標得分采取扣分方式,從100分起評。對信用評價指標得分為100分的土地市場信用主體,信用等級評定為A+級;90-100分(含90分),信用等級評定為A級;70-90分(含70分),信用等級評定為B級;70分以下,信用等級評定為C級。按年度對各用地主體進行A+、A、B、C四個等級的信用評價。
“對信用等級為A級及以上的土地市場信用主體,實行信用激勵機制;對信用等級為B級的土地市場信用主體,納入重點監(jiān)管范圍,督促其及時整改、消除負面行為;對信用等級為C級的土地市場信用主體,采取特別監(jiān)管措施,如納入特別監(jiān)管范圍、報送市信用主管部門、建議相關行政部門納入重點監(jiān)管等?!彼捱w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黨組成員、土地儲備中心主任于登才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