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宿遷市城鄉(xiāng)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建新區(qū)2020年第1批次(18掛)建設用地土地征收的批復
宿遷市人民政府:
你市呈報的(宿)地掛呈字[2020]第2號宿遷市城鄉(xiāng)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建新區(qū)2020年第1批次(18掛)建設用地收悉。經審查,該批次符合《土地管理法》規(guī)定的征收情形,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宿遷市的征收土地方案,將位于宿遷經濟開發(fā)區(qū)古楚社區(qū)徐圩居委會等地區(qū)的集體土地11.5892公頃征收為國有,用于城鄉(xiāng)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項目建新區(qū)建設。
二、你市要督促當地人民政府嚴格履行征地批后實施程序,依法做好征地補償安置工作,按照新修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要求,及時足額支付補償費用,落實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和安置措施,妥善解決好被征地農民的生產和生活,保障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發(fā)展大道北延支線(環(huán)駱馬湖旅游公路)項目建設用地的批復
宿遷市人民政府:
你市呈報的(宿)地呈字[2020]第15號《建設用地項目呈報說明書》、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及供地方案收悉。經審查,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你市的農用地轉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將曉店鎮(zhèn)峰山居委會2.5657公頃集體農用地(其中耕地1.7721公頃)轉為建設用地并征收為國有。同時將曉店鎮(zhèn)峰山居委會0.6969公頃集體建設用地征收為國有。
以上共計批準建設用地3.2626公頃,其中轉用農用地2.5657公頃;征收土地3.2626公頃。
二、同意你市的補充耕地方案。請按照補充耕地方案,補充數量相等、質量相當的耕地,切實做好耕地補充及其后期管護工作,落實建設占用耕地耕作層土壤剝離利用。
三、同意你市的供地方案,將批準的建設用地以劃撥的方式用于發(fā)展大道北延支線(環(huán)駱馬湖旅游公路)項目建設。請落實相關生態(tài)管控要求,并將具體供地情況及時上報省自然資源廳備案。
四、你市要嚴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實施程序,及時足額支付補償費用,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落實安置措施,妥善解決好被征地農民的生產和生活,保證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由保障。征地補償安置不落實的,不得動工用地。
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蘇州宿遷工業(yè)園區(qū)城區(qū)水系(九支河、四斗渠、富民河)溝通工程建設用地的批復
宿遷市人民政府:
你市呈報的(宿)地呈字[2020]第16號《建設用地項目呈報說明書》、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及供地方案收悉。經審查,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你市的農用地轉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將蔡集鎮(zhèn)施圩村、王莊村,耿車鎮(zhèn)三義村11.5796公頃集體農用地(其中耕地8.912公頃)轉為建設用地并征收為國有。同時將蔡集鎮(zhèn)施圩村、王莊村,耿車鎮(zhèn)三義村3.1545公頃集體建設用地征收為國有。
以上共計批準建設用地19.3295公頃,其中轉用農用地13.393公頃;征收土地14.7341公頃。
二、同意你市的補充耕地方案。請按照補充耕地方案,補充數量相等、質量相當的耕地,切實做好耕地補充及其后期管護工作,落實建設占用耕地耕作層土壤剝離利用。
三、同意你市的供地方案,將批準的建設用地以劃撥的方式用于蘇州宿遷工業(yè)園區(qū)城區(qū)水系(九支河、四斗渠、富民河)溝通工程建設。請落實相關生態(tài)管控要求,并將具體供地情況及時上報省自然資源廳備案。
四、你市要嚴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實施程序,及時足額支付補償費用,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落實安置措施,妥善解決好被征地農民的生產和生活,保證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由保障。征地補償安置不落實的,不得動工用地。
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宿遷市宿豫區(qū)城鄉(xiāng)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建新區(qū)2020年第6批次(19掛)建設用地土地征收的批復
宿遷市人民政府:
你市呈報的(宿豫)地掛呈字[2020]第23號宿遷市宿豫區(qū)城鄉(xiāng)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建新區(qū)2020年第6批次(19掛)建設用地收悉。經審查,該批次符合《土地管理法》規(guī)定的征收情形,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宿遷市的征收土地方案,將位于順河鎮(zhèn)閘東社區(qū)居委會等地區(qū)的集體土地4.8028公頃征收為國有,用于城鄉(xiāng)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項目建新區(qū)建設。
二、你市要督促當地人民政府嚴格履行征地批后實施程序,依法做好征地補償安置工作,按照新修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要求,及時足額支付補償費用,落實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和安置措施,妥善解決好被征地農民的生產和生活,保障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宿遷市宿城區(qū)城鄉(xiāng)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建新區(qū)2020年第1批次(17掛)建設用地土地征收的批復
宿遷市人民政府:
你市呈報的(宿城)地掛呈字[2020]第1號宿遷市宿城區(qū)城鄉(xiāng)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建新區(qū)2020年第1批次(17掛)建設用地收悉。經審查,該批次符合《土地管理法》規(guī)定的征收情形,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宿遷市的征收土地方案,將位于洋北鎮(zhèn)槐樹居委會、羅莊村等地區(qū)的集體土地10.3191公頃征收為國有,用于城鄉(xiāng)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項目建新區(qū)建設。
二、你市要督促當地人民政府嚴格履行征地批后實施程序,依法做好征地補償安置工作,按照新修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要求,及時足額支付補償費用,落實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和安置措施,妥善解決好被征地農民的生產和生活,保障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蘇州宿遷工業(yè)園區(qū)農村道路(玄武湖西路、三清山路、日月山路、青城山路、大明湖路、石湖路)提檔升級工程建設用地的批復
宿遷市人民政府:
你市呈報的(宿)地呈字[2020]第8號《建設用地項目呈報說明書》、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及供地方案收悉。經審查,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你市的農用地轉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將蔡集鎮(zhèn)劉莊村、施圩村、王莊村、楊集村,耿車鎮(zhèn)三義村30.3979公頃集體農用地(其中耕地23.55公頃)轉為建設用地并征收為國有。同時將蔡集鎮(zhèn)劉莊村、施圩村、王莊村、楊集村,耿車鎮(zhèn)三義村8.7123公頃集體建設用地征收為國有。
同意你市將0.2437公頃國有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同時使用國有未利用地0.1738公頃。
以上共計批準建設用地39.5277公頃,其中轉用農用地30.6416公頃;征收土地39.1102公頃。
二、同意你市的補充耕地方案。請按照補充耕地方案,補充數量相等、質量相當的耕地,切實做好耕地補充及其后期管護工作,落實建設占用耕地耕作層土壤剝離利用。
三、同意你市的供地方案,將批準的建設用地以劃撥的方式用于蘇州宿遷工業(yè)園區(qū)農村道路(玄武湖西路、三清山路、日月山路、青城山路、大明湖路、石湖路)提檔升級工程建設。請落實相關生態(tài)管控要求,并將具體供地情況及時上報省自然資源廳備案。
四、你市要嚴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實施程序,及時足額支付補償費用,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落實安置措施,妥善解決好被征地農民的生產和生活,保證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由保障。征地補償安置不落實的,不得動工用地。
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宿遷市城鄉(xiāng)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建新區(qū)2020年第3批次(19掛)建設用地土地征收的批復
宿遷市人民政府:
你市呈報的(宿)地掛呈字[2020]第3號宿遷市城鄉(xiāng)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建新區(qū)2020年第3批次(19掛)建設用地收悉。經審查,該批次符合《土地管理法》規(guī)定的征收情形,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宿遷市的征收土地方案,將位于洋河鎮(zhèn)東關居委會、黃橋村、李官莊村、西門居委會等地區(qū)的集體土地10.0899公頃征收為國有,用于城鄉(xiāng)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項目建新區(qū)建設。
二、你市要督促當地人民政府嚴格履行征地批后實施程序,依法做好征地補償安置工作,按照新修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要求,及時足額支付補償費用,落實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和安置措施,妥善解決好被征地農民的生產和生活,保障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