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金不昧”不僅是種傳統(tǒng)美德,也是當今社會男女老幼都應該自覺遵守的原則。但是在生活中,卻還是有人撿到他人財物,拒絕歸還,占為己有,不信,來看看下面這一幕。
從視頻中我們可以看到,一位年輕小伙從后排來到前排,手里拿著一部手機和其他等物品,一分鐘后又回到原來座位。而這小伙子奇怪舉動的原因,還要從九月四號下午兩點多說起。據宿遷公交二公司的62路駕駛員陳反修回憶,他當天中午發(fā)車回來后因為想要洗頭,就將隨身攜帶的手機、駕照、銀行卡隨手放在了他駕駛的那輛公交車下車門對面的愛心座椅上。
下午兩點四十左右,他從雪峰公園站發(fā)車前往龍河,一路經過楚街,寶龍等地帶客,一直到底站后,才想起手機沒拿,可到愛心座位上一看,連同駕照在內,什么都沒了。
62路駕駛員陳反修:第二天早上調監(jiān)控過來看,就看到這個小伙走后面來前面過程,后來就知道是這個小伙子拿的。
陳先生回憶這位小伙是從市區(qū)寶龍廣場上車,一直坐到龍河中學站才最后一個下車,丟失的銀行卡是陳先生的工資卡,手機價值1700多元,才買沒多久,事發(fā)后駕駛員陳先生已經報警。
62路駕駛員陳反修希望小伙子拾到后能主動和我聯系一下,倒是也能當面謝謝,但是你這樣做讓我也很憋屈,而且我有駕駛證在里面,而且我前面還有監(jiān)督卡,駕照拾到了你就應該反應過來是車上駕駛員的。
62路駕駛員賈軍:他給東西拿去了駕駛證什么都給拿去了,這種在我們宿遷屬于一種不道德行為,按照正常情況下,我們希望他能通過這件事情能反省一下,把東西能交到我們公司里面。
針對這樣的行為記者隨后也咨詢了律師,律師分析說,這也是一種不當得利的行為。
律師郁建祥:根據法律規(guī)定,拾到遺失物品應當返還給權利人,應當及時通知權利人領取,或者說送給公安等有關部門來處理,如果說拒絕返還的話,數額較大的話還可能會觸犯刑法規(guī)定的侵占罪。
編后:這小伙子的行為,真的是不該。如果電視機前的您有相關線索,請您撥打13151801335與失主及時聯系。也希望那位小伙子看到節(jié)目后能主動聯系失主,歸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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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