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3月3日,是“世界野生動植物日”,我們宿遷是生態(tài)城市,動植物資源豐富,美麗家園要我們共同維護,我們來關注一起非法捕獵野生鳥類案件。
疫情期間為減少人員聚集,此次庭審實行網上庭審的方式,經法院查明,2019年9月,宿遷沭陽籍男子崔某從QQ群里學習非法獵鳥方法,購買播放器、藥和面包蟲為獵捕灰頭鹀做準備。同年9月至11月間,崔某多次前往宿遷市沭陽縣高墟鎮(zhèn)某村田地內,獵捕灰頭鹀。
宿遷市宿城區(qū)人民法院法官葉春花:“中秋節(jié)過后到11月中旬這個期間,正好是大量的灰頭鹀從北方遷徙到南方的過程當中,這個當事人他知道在這個階段,灰頭鹀會經過江蘇省這個轄區(qū),他們就通過用播放器播放灰頭鹀的叫聲,起到一個呼朋引伴的作用,而且他還在食物里面下毒。”
隨后被告人崔某被周圍居民舉報,公安機關將其抓獲,并從崔某家中扣押死鳥3737只、面包蟲2盆、播放器15個及充電器1個。
經鑒定,被捕殺的鳥中3351只系灰頭鹀,屬于國家保護的有重要生態(tài)、科學、社會價值的“三有”陸生野生動物;另有386只因形態(tài)不完整,無法確定其具體種屬。經過法庭調查,被告崔某對自己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法庭依法判決崔某犯非法狩獵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十個月。
宿遷市沭陽縣人民檢察院檢委會委員第一檢察部主任徐海濤:“2020年2月24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關于全面禁止野生動物交易這樣的一個決定,決定里面明確指出,把狩獵野生動物的行為,在現(xiàn)行的法律基礎上從嚴加重處罰,在辦案當中體現(xiàn)了這一點,對他判處了有期徒刑兩年十個月?!?/P>
專業(yè)人士提醒,非法獵捕野生動物會給公共安全帶來重大風險。如:鳥類在遷徙過程中存在攜帶傳染病源的風險,而有的野生動物易攜帶細菌、寄生蟲等有害物質,當未經檢疫的野生鳥類流向餐桌,將會對公眾的生命健康及公共安全造成重大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