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閑魚店鋪使用他人注冊商標、產品圖片 被處罰金8萬元
2022年04月25日17:54 來源:西楚網
原告系第7995170號商標的受讓人,被告肖某在其經營的閑魚店鋪所銷售的兒童書桌、兒童座椅商品圖片、產品名稱、產品描述上均使用“2平米”商標,并且擅自使用原告兩平米公司 “探索家”、“夢境”、“明睿”的系列產品圖片。原告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第7995170號注冊商標,立即停止使用“探索家”、“夢境”、“明?!毕盗挟a品名稱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刊登致歉聲明,消除不良影響;并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包含合理費用)25萬元。
據了解,被告肖某在其經營的閑魚店鋪的產品介紹、產品圖片、產品關鍵詞中使用“2平米”標識,“2平米”標識系第7995170號商標的主要內容,并且與第7995170號商標的讀音、字形構成近似,且被告銷售的產品與原告銷售的屬于同一種商品,上述使用方式容易讓相關公眾誤認為該產品來源于原告或者與原告公司存在特定聯(lián)系,故上述標識侵犯了原告的第7995170號商標的注冊商標專用權。
被告在其經營的店鋪中擅自使用原告公司 “探索家”、“夢境”、“明睿”的系列產品圖片,被告明顯具有攀附原告公司,讓消費者誤認為其產品和原告公司存在聯(lián)系的主觀故意,足以引人誤認為是原告公司的商品或者與原告公司存在特定聯(lián)系,故其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
原告并沒有提供證據證明商譽受到嚴重損害,故對于原告要求被告在閑魚店鋪刊登致歉聲明,消除因其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行為給原告造成的不良影響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結合原告公司的知名度、被告的侵權情節(jié)、性質、兩平米公司維權所需合理費用等因素,宿城區(qū)人民法院判決被告停止侵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合理維權費用共計80000元。
【案件警示】生活在互聯(lián)網時代,網絡購物已成為一種趨勢,隨之而來的是越來越多的購物平臺,各個購物平臺上的商家數量龐大,種類繁多,在宣傳內容和產品介紹中也是真真假假,不容易分辯。本案中的被告某閑魚店鋪為了吸引流量,提高銷售量,在產品介紹、產品圖片、產品關鍵詞中使用原告的注冊商標以及商品名稱,這種“搭便車”、“傍名牌”的行為侵犯了原告的商標權以及構成不正當競爭,擾亂了市場秩序,破壞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環(huán)境,應該以零容忍的態(tài)度堅決制止。各個商家應秉承著誠實信用的原則,用產品質量和良好的服務吸引更多消費者,不以“搭便車”、“傍名牌”等其他方式蹭熱度,引流量,以免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