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金融審判典型案例發(fā)布:為他人提供賭資后起訴對方 法院:駁回!
2023年06月05日08:23 來源:宿遷市廣播電視總臺
有人在賭博現(xiàn)場借了2萬元給他人用來賭博,多次催要無果后,他起訴到法院索要,這樣的案子法院會如何審理?近日,宿遷中級人民法院召開金融審判新聞發(fā)布會,發(fā)布2022年度金融審判白皮書,通報了包括這一案例在內的一批典型案例。
被告張某在賭博過程中向在場的盧某某借款,盧某某分六次每次5000元,向張某出借款項共計3萬元供張某繼續(xù)賭博。該款項中1萬元為盧某某自有,其他2萬元來源于同時在場的原告程某。該借款經程某多次催要未還,程某就向法院起訴。
宿遷中級人民法院金融審判庭庭長朱千里說:“這個是在賭博現(xiàn)場,向正在賭博的被告出借款項,那么這個錢實際上就是賭資,按照法律規(guī)定,公安機關是應當予以沒收、收繳的。在這種情況下,這個所謂的出借本金,法院也應當不予支持?!?/P>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一條規(guī)定,賭博是法律明令禁止的行為,應當給予治安管理處罰,賭資應當予以收繳。
新聞發(fā)布會上,還公布了其他的一些典型案例:2008年,王某某將沭陽某村的拆遷安置權益轉讓給楊某,楊某向沭陽縣拆遷安置辦公室補交8萬余元上房差價款后,得到一小區(qū)兩套拆遷安置房屋,后楊某將其中一套房屋出售給程某并交付入住多年。2017年10月,王某某謊稱上述房屋安置資料遺失,補辦相關材料,從沭陽縣房屋管理處擅自將上述房屋的產權證書辦理至其名下。同年王某某與銀行辦理了借款并將此套房屋作為抵押,后王某某未按約定還款,銀行訴至法院要求王某某還款并確認其對涉案房屋處置價款享有優(yōu)先受償權。
宿遷中級人民法院金融審判庭庭長朱千里說:“這個借款人本身他的房屋他不僅是出售給了別人了,其實已經轉了幾手,目前的購房人已經居住多年。借款人明顯是帶有一種欺詐的行為,這個抵押權法院是認為是不能成立的,因為這個借款人本身他不享有物權?!?/P>
2022年,宿遷全市兩級法院大力加強金融、民間借貸案件審判,不斷提升審判質效,突出案件審判的規(guī)范指引和價值引導作用,為市域經濟穩(wěn)定發(fā)展保駕護航。
宿遷中級人民法院金融審判庭庭長朱千里說:“我們將圍繞國家金融政策,進一步做好司法審判工作,一方面是維護金融司法安全,防范金融風險,另外一方面也是通過司法行為維護社會秩序穩(wěn)定,保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