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初,宿豫區(qū)人民法院對姚某、孟某等人惡勢力犯罪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涉案10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一年兩個月至1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據(jù)了解,2013年6月至2018年3月,被告人姚某單獨或者伙同被告人孟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他人財產(chǎn)為目的,采用“套路貸”手段,逼迫、誘騙被害人出具多張?zhí)摷俳钘l,并多次以滋擾、威脅等手段,向被害人及其家人實施尋釁滋事違法犯罪活動。姚某等被告人還持虛假借條,捏造事實,提起虛假訴訟,向公安機關(guān)捏造事實,誣告陷害被害人,共騙取多名被害人及其家人的財物合計人民幣近93萬元,并致使被害人薛某被公安機關(guān)以涉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刑事拘留37天。
以姚某為主要糾集者,孟某、于某某、徐某某、袁某為成員的惡勢力,嚴重擾亂了相關(guān)被害人家庭及所居住社區(qū)的社會生活秩序。宿豫區(qū)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此案,依法判決被告人姚某犯誣告陷害罪、詐騙罪、尋釁滋事罪、虛假訴訟罪,數(shù)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13年,并處罰金人民幣60萬元;責令被告人姚某退賠被害人經(jīng)濟損失92萬多元。其余9名被告人分別被以誣告陷害罪、尋釁滋事罪、詐騙罪,判處一年兩個月至兩年四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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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丁國燦 姜東汶 宿豫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