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起 全省居民用電調整為按月抄表結算
2023年05月03日08:23 來源:宿遷市廣播電視總臺
近日,國網江蘇電力官方微信發(fā)布《關于實施按自然月抄表結算的公告》。公告稱,2023年6月1日起實施按自然月抄表結算,江蘇省居民客戶和低壓非居民客戶調整為每月抄表、按月結算。其中,自2023年起,原單月抄表結算的居民客戶年度階梯電量計算周期仍為當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原雙月抄表結算的居民客戶年度階梯電量計算周期由上年12月1日至當年11月30日調整為當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所有居民客戶階梯電量基數不變。企事業(yè)單位電費結算周期、交費方式不受本次調整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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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張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