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上調全省最低工資標準
2024年01月16日08:22 來源:宿遷市廣播電視總臺
省人社廳1月15日下發(fā)通知,從今年1月1日起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后:一、二、三類地區(qū)月最低工資標準分別為2490元、2260元、201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分別為24元、22元和20元。宿遷屬三類地區(qū)。另外,加班加點的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huán)境、條件下的津貼;勞動者按下限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規(guī)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不作為最低工資的組成部分,用人單位應按規(guī)定另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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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張媛